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催熟西红柿能吃吗?关于西红柿的安全问题你需要知道这些******
西红柿酸甜可口,营养丰富,是餐桌上颇受欢迎的一道食材。不过,西红柿也被各种流言缠身,网络有传言称“催熟的西红柿不能吃”“泛青西红柿有毒不能吃”,一起看看这些关于西红柿的谣言。
被催熟的西红柿食用安全吗?
谣言:随着技术发展,有些种植者在种植西红柿的售后会使用催熟剂,网络有说法认为,催熟的西红柿会影响身体健康。
真相: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文章称,人工催熟技术在果蔬农业领域广泛使用,尤其是香蕉、芒果等热带水果。人工催熟的目的是加速果蔬生长和成熟,果蔬待充分成熟再采摘不利于长期保存和远途运输。乙烯利是最常使用的催熟剂,是一种人工合成的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种植者只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使用,生产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西红柿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另外,乙烯利易溶于水,消费者购买西红柿后食用前用清水浸泡冲洗就可以去除表面残留的乙烯利。
未成熟的泛青西红柿能吃吗?
谣言:网络有流传,未成熟的泛青西红柿含有毒素不能吃。
真相: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科普文章称,未成熟的西红柿中含有一定的龙葵碱,龙葵碱是一种有毒的生物碱,摄入体内后会对肠道产生强烈的刺激性,还会对动物的神经中枢产生麻痹作用,所以,未成熟的泛青的西红柿不建议食用,食用时最好选择成熟西红柿。
尖头西红柿是激素使用过量影响健康?
谣言:有消费者认为,尖头西红柿是激素使用过量,长期食用会中毒。
真相:甘肃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番茄研究室副研究员胡志峰在腾讯较真平台发文称,尖头西红柿可能是品种不同或是生长过程中出现畸形,目前没有研究证明食用尖头西红柿对人体健康不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