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2023美国消费电子展上多国企业家热议“中国创新”******
新华社美国拉斯维加斯1月8日电通讯:2023美国消费电子展上多国企业家热议“中国创新”
新华社记者黄恒 谭晶晶 兴越
“我们说中国市场最重要,不仅因为这是规模最大的市场,也在于其技术发展和创新能力在全球独一无二。”德国宝马集团负责研发的董事弗兰克·韦伯日前在此间举行的2023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消费电子展上告诉记者。
近年来,“中国”一直是这一全球最大电子消费品展会的热门话题之一。今年最明显的变化之一,便是主题由此前的“中国制造”“中国产业链”变成了“中国创新”。包括宝马在内,许多参展企业都在中国设立了研发部门。他们告诉记者,中国的政策支持、研发能力和市场特质,让这种选择成为一种必然,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就可能会在全球竞争中落败。
美国高通公司产品管理主任、全球车联网生态系统负责人吉姆·米塞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中国在车联网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政府引导功不可没。“我们在与美国相关产业决策者沟通时,经常提到中国经验。”
他说,中国政府积极推动蜂窝车联网技术(C-V2X)基础设施建设,加快C-V2X标准制定和技术升级,出台一系列规划和政策推动车联网产业发展。中国凭借创新能力、市场以及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正引领全球电动车技术和应用的创新发展。
据韦伯介绍,宝马已经在中国建立了德国之外最大的研发和创新体系,涉及研发、数字化、电动化等领域。“中国市场对于宝马集团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创新驱动力这么简单。中国团队是整个团队成功的关键,中国研发团队是全球研发非常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很多中国供应商已经成为行业标杆,不仅是传统汽车零部件,还包括电池、电芯等领域”。
来自泰国的D+国际贸易公司在今年展会上有一个18平方米的展位,主推产品是新型手机膜。该公司海外市场负责人游婷婷告诉记者,公司将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设在中国东莞的工厂而不是泰国总部,目前有数十名研发人员。
游婷婷说,虽然手机膜看起来并非什么高科技产品,但如何做到更不易损、更容易贴和更有利于保护用户视力,这需要集合多学科人才的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在中国不仅可以找到这样的研究人员,而且中国市场竞争激烈,会推动研发人员不断推陈出新。
专注于研发全自主送货机器人的美国科技初创企业Ottonomy公司首席执行官里图卡尔·维贾伊表示,该公司密切关注中国智能机器人企业的创新解决方案,因为中国机器人市场很大,而且竞争激烈,中国公司在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方案上有很多开创性成果。
韦伯特别谈到中国消费者对产品创新的推动力。“现在如果有了一个新想法,从把它画到图纸上变成概念车开始,多长时间就可以量产呢?答案是两年之后。动力从哪里来?就是从中国消费者这样善于且乐于接受新事物的消费群体中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石永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将继续支持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开展研发和创新,促进共创共赢。
他说:“近来中国出台了利好外资外贸的一系列政策,包括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增设试验区、示范区,加快出台海外仓支持政策等。相信未来在华外资企业研发和营商环境将更加优越,内外资企业竞争会更加公平,投资收益也将进一步扩大。”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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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